《表2 山西省煤炭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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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对策——以山西省煤炭行业上市公司为例》
通过查阅山西省煤炭行业上市公司2015-2017年相关资料并结合表2,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载体是补充报告,主要集中在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没有企业编制独立的环境报告,说明我国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差距。第二,煤炭上市企业2015-2017年期间均在财务报告中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总体披露水平较高。随着《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南》等相关文件的推行,要求企业披露的内容要全面,项目要一致,必须加强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但是采用社会责任报告所占比例不高。体现出企业普遍采用表内披露方式,选择具有偏好性,无法客观全面地反映企业环境方面的投资和收益。第三,虽然企业都采用财务报表附注、董事会报告方式披露环境信息,但其内容主要是文字性说明,大多为记录性信息且没有经过第三方审计,缺乏定量货币性信息的披露。
图表编号 | XD006009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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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张楠 |
绘制单位 | 甘肃政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