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批准畜禽饲料添加的抗菌药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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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发展中抗菌药应用的“利”与“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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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甲砜霉素散为散剂;其他抗菌药物添加剂均为预混剂b,为近3年禁用兽用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c,为2001年后批准的允许在饲料中长期添加的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

我国的抗菌药工业起步较晚,抗菌药作为饲料添加剂的应用也较晚,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低剂量抗菌药作为食用动物生长促进剂使用才开始日趋流行起来[8]。2001年9月,农业部发布第168号公告《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可在饲料中长时间添加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其产品批准文号须用“药添字”,共12种;另一类仅是通过混饲给药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须用“兽药字”,共20种(表1)。2001年以后,我国批准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大多为条件性添加,共新增12种(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