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讯问程序违法、存在瑕疵》
侦查人员按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是开展侦查和取证活动的基本前提。自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侦查讯问工作程序的规范性始终予以高度关注。2017年,两高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对非法供述的排除力度,一些“边缘性”讯问方式、方法被明确禁止。在当前严格排除非法证据的背景下,侦查人员应当注意把握《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其他相关司法解释关于侦查讯问程序的相关要求,减少讯问程序违法、存在瑕疵等问题的出现,避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因缺少证据能力而被依法排除,对案件诉讼造成无法弥补的不利后果。从研究和统计的情况看,大多数案件的讯问工作都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存在的问题较为集中和典型,经过总结和归纳主要表现为以下七种,如表3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6008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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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0 |
作者 | 刘文强 |
绘制单位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