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平行趋势与异质性检验》

《表7 平行趋势与异质性检验》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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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促进企业实质性创新了吗——基于“寻租”调节效应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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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内上方数字为估计系数,下方数字表示对应的标准误;(2)***、**、*分别代表在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

采用DID对政策进行估计时,对照组和处理组在政策实施之前的年份要满足平行趋势的假设。本文参考Li和Zhang(2011)[28]的做法,对全体样本做了回归进行平行趋势检验,结果见表7列(7)。而且有学者研究表明,产业政策对于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实施效果是有差异的(伍健等,2018[1];黎文靖和郑曼妮,2016[3]),所以本文又将企业划分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进行进一步的平行趋势和异质性检验,结果见表7中的列(8)和列(9)。模型中的因变量为企业创新(LnPatent),关注的自变量为2007-2016年(除去2011年)每一年处理组和对照组与该年是否受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支持的交乘项(IP_time_i),其中IP_time_1代表2007年的状况,后面依次类推,其中缺少2011的情况即IP_time_5,因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对于企业创新最开始的影响为2011年,将2011年的情况作为基准进行前后对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