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 0 0 9 年中联重科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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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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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长沙建机院将与中联重科主业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全部出售给中联重科,完成了中联重科的整体上市。2008年,长沙建机院在工商局完成了注销手续。长沙建机院持有的中联重科的股份全部承继给股东。至此,湖南省国资委持股24.99%股份,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持股12.56%,弘毅投资持股12.36%,其他股东持股50.09%。通过这一系列举措,中联重科从国有绝对控股转变为国有相对控股,股权进一步得到分散,治理结构得到完善,同时管理层也得到了激励,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混合所有制。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