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生态用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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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高原城乡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转移时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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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一个具有综合功能的系统,生产、生活、生态是土地系统的三大功能,它们相互关联,形成统一整体而不可分割。对于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土地,主体功能不同,生态用地必须是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主。基于青藏高原地理环境和土地利用数据的已有类型,本文将生态用地划分为4个一级类,分别是湿地、林地、草地、其他生态用地。其中,其他生态用地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是很强,但其主体功能依旧是生态功能。考虑到青藏高原农业生产用地数量极少,以旱地为主,且这部分农业用地作用并不是维持区域生态环境健康,而是保证粮食产量和安全性,因此不宜作为生态用地[29]。4个一级类又分为18个二级类,本次研究主要参考喻峰[29]对中国生态用地的分类方式。城乡建设用地的分类则延续的原始土地利用数据的分类,共分为3类,分别是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以及其他建设用地,而其他建设用地则主要包括独立于城镇以外的厂矿、大型工业区、采石场等用地、交通道路、机场及特殊用地。具体分类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