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中介效应检验结果:“抑制型”产业政策促进企业创新了吗——基于中国去产能视角的经验研究》

《表3 中介效应检验结果:“抑制型”产业政策促进企业创新了吗——基于中国去产能视角的经验研究》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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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型”产业政策促进企业创新了吗——基于中国去产能视角的经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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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汇报了创新效率对去产能政策影响企业创新产出的中介效应。其中,方程(1)是对模型(4)的回归,结果与表1方程(4)相同;方程(2)是对模型(5)的回归,可以看出,在以创新效率(innov_p)为被解释变量的估计中,代表政策效应的交互项系数δ1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这说明,《指导意见》确实在提高去产能企业研发资金配置效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创新效率;进一步地,在方程(3)对模型(6)的回归中,innov_p的系数值为16.0991且在1%的水平上高度显著,这表明,创新效率正向影响企业的创新产出。基于Sobel检验程序,在δ1和λ2均显著的情况下,无需进行Sobel检验,可以直接判定中介效应显著。因此,创新效率对去产能政策促进企业创新产出的中介效应显著。也即,《指导意见》这一以去产能为目的的“抑制型”产业政策可以通过提高创新效率而促进企业的创新产出。具体来看,创新效率的中介效应等于0.1320(δ1×λ2),占总效应(0.2155)的61.25%,可见,提高创新效率是去产能政策影响企业创新产出的主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