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政府行为对地区OFDI双边效应测度》
注:Q1、Q2、Q3分别表示第1、2、3四分位,即第25、50和75百分位。
分区域来看,平均而言,东部区域受到政府行为的促进效应比中西部区域高12.35%,值得注意的是,东部区域竞争行为产生的负向效应在各个百分位下均比中西部区域高。这种差异并不难理解,东部区域依托自身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率先形成了产业集聚、市场环境等优势,当前外资引入所产生的技术溢出并不利于企业“走出去”所需的技术结构与竞争优势转型,通过吸引更多的外资投入的政府竞争行为并不能为地区OFDI良性发展提供有效的积极作用。而中西部区域受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基础、人力资本与研发要素等诸多因素的桎梏,政府竞争行为能够有效实现外资引入规模扩张,为本地企业提供先进的产业链和生产技术,对地区OFDI增长所形成的负面效应较弱。总体来说,上述的结论同裴长洪和樊瑛(2010)、Luo et al.(2010)的研究观点具有一致性,说明地方政府的经济规制对地区OFDI增长是地区OFDI不断良性发展的重要支撑。
图表编号 | XD005477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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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5 |
作者 | 李琛、赵军、李喜洲 |
绘制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