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马来西亚与泰国涉外税务政策比较》
注:(1)从中国境内对外支付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技术费和服务费,除了代扣代缴预提税外,还应代扣代缴增值税6%。(2)国内法规定与双方税收协定不一致时,应按照孰低执行(3)资料来源:普华网站http://www.pwc.com Worldwide Tax Summaries Corporate Taxes 2018/19
为了全面了解马来西亚和泰国的税收制度,现就马来西亚和泰国的涉外税收政策进行比较,如表4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5428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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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10 |
作者 | 王素荣 |
绘制单位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