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海洋主体功能区生态作业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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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统筹视阈下海洋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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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四类主体功能区的主体功能不同,各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涉及生产的具体产品、消耗的具体作业与资源还是存在较大的差异。(1)优先开发区是指现有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区域内环境约束较强、产业结构亟须调整与优化的海域,必须优化海洋开发活动,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开发重点放在海岸带地区。(2)重点开发区是指在沿海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发展潜力较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可高强度集中开发的海域,但是严格控制海洋开发的规模与面积。(3)限制开发区是以提供海洋水产品为主要功能的海域,包括用于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功能的海域。(4)禁止开发区是指对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具有重要功能作用的海域,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领海基点所在岛屿等[21]。优先开发区以海洋经济产业结构优化为主体功能,重点开发区以城镇建设为主体功能,限制开发区以农渔业生产为主体功能,禁止开发区以生态环境服务为主体功能。围绕主体功能,从环境治理角度设计四类主体功能区生态作业预算中的产品、作业、资源,具体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