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主体功能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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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主体功能区的四川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评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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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E分别为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经济、环境保护与治理、生态人居和社会进步。下同。

采用PSIR、选取35项评价指标,划分为生态环境质量(A)、生态经济(B)、环境保护与治理(C)、生态人居(D)、社会进步(E)5大类,确定各主体功能区一级指标数量。为便于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可比性,一级指标总数确定为35个;考虑到各主体功能区特点,二级指标实行差异化设置。限制开发区增加环境保护与治理方面的二级指标,重点生态功能区增加生态环境质量方面的二级指标,最终形成既有共性又有差异化的二级指标体系,具体指标体系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