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截至8月末毕节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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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支持体系研究: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
目前,除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行)、村镇银行外,其他机构尤其是大型国有银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较少,加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本身财务制度不健全、规模小,抵押担保物不足、内部管理不完善等因素,导致金融资源投入总量较少,“合格”抵押担保品的缺失仍是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的突出问题。以毕节市为例,至2018年8月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21.23亿元,占涉农贷款余额的2.14%。其中,担保贷款占比53%,抵押贷款占22.4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5318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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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5 |
作者 | 段丽疆、孟凡训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