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论语》[3]中《诗》《礼》并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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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民俗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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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例,“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出自《诗经·卫风·淇奥》,本是形容君子像切磋的象牙、琢磨的玉石一样好看,子贡用此来解释孔子关于道德修养的见解,孔子为此称赞子贡能够触类旁通。第二例,“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出自《诗经·卫风·硕人》,本是形容女子容貌美丽,孔子发挥到“绘事后素”(先有白色底子,然后画花[3]),子夏又发挥到“礼”。虽离诗的原意更远,孔子却大加称赞,这正是因为子夏发挥到了孔子主张的“礼”。第五例,孔子教儿子伯鱼,先让他学《诗》,再让他学《礼》。孔子认为“不能《诗》,于礼缪。不能乐,于礼素。”[4]如果不能习《诗》,则情意隔绝,行礼就难免错谬;不能习乐,则质朴无文,行礼就显得单调。孔子强调《诗》、《礼》、《乐》三者要互相配合,而学《诗》又是三者中最重要的一环。孔子多次强调了学《诗》的重要性,让弟子们研究《诗》,以运用其中的道理来事奉父母、服事君上;让伯鱼研究《周南》、《召南》,否则如同面对墙壁站着一样。南容用诗句约束自己,孔子认为是一种很好的自我修养,而把侄女嫁给了他。通过以上各例,我们可以看出孔子对《诗》的重视,他认为通过对《诗》的学习和研究,能将礼自然而然地融入到人的道德之中,由礼而成俗。孔子“还曾删定“诗三百”,宣传德音圣乐,提出诗歌音乐是人生阶段的生理环节与社会环节的中介的说法以辅助礼治。”[2]孔子重视诗歌音乐对人的道德培养的教育和净化作用,提倡用符合伦理规范的诗乐来感化、陶冶人心,以辅礼治,认为良好民俗的形成需要礼乐的调谐。“孔子将民俗提高到维系社会的政治手段的高度,使民俗与社会政治、道德教化结合在一起。这无疑是为我国古代社会民俗观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