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城区相关概念对照表[5,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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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边界遥感提取研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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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区划定主要以国家统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两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为参考依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国函[2008]60号批复)是我国各行业开展城乡统计的基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2011版)并没有完全依据《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国函[2008]60号批复)对城区进行划分,而是在1999年12月6日废止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了简化和补充(表1)。实际上,城市(县城)建设统计中的城市建成区等同于国家统计局的城区[5]。国家统计局新规定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村)一级作为最小划分单元,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镇(乡)一级为最小统计划分单元。由于以镇(乡)或居(村)行政管辖范围整体归入或排除到城区范围的做法,与城区地理实体单元存在一定的差距,城区面积和城镇化率存在虚高。且城区结果多为统计数字,缺少空间化表征。国内有关学者提出了城区实体地域思想[1,12],对城区边界进行划定,以解决上述问题。“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地域”是上述两部门城区划定的重要依据,然而当前“连接”的判断具有很强的主观性,缺乏客观、定量、统一的标准。此外,当前的城区划定缺少足够的人口指标,而人口密度作为国际上城区划定的重要指标,能够反映人口集聚,且能为城区划定中的“连接”判断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