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改革之前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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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演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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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王贵宸,《中国农村合作经济史》,山西经济出版社,2006版,317页

在国家号召下,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得到了空前发展,其发展情况如表4所示。互助组数量在《决议(草案)》发布之后连续翻番,并于1952年激增到802.6万个,参加农户4 536万户,占总农户的39.9%;到1954年,互助组已经达到993.1万个,参加农户6 847万户,占总农户的58.4%。初级社在《决议》发布后由1953年的1.5万个增加到1954年的11.4万个,参加农户228.5万户,占总农户的1.9%;1955年更是在“冒进”思想的驱动下暴增至190万个,参加农户7 000万户,参加比例高达58.7%;在“缩放停”的方针影响下,初级社数大幅减少,到1957年初级社仅3.6万个,参加农户160万户,占总农户1.3%。高级社于1953年被提上日程,1955年《决议》发布后开始迅速发展,1957年高级社增加到75.3万个,参与农户11 945万户,占总农户的95.6%。1958年,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全国70多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组织改组为23 630个人民公社,加入公社的农民达到12861万户,占总数的9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