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重复制定情况对比》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3]。如表2所示,在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沙门氏菌与克罗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的检验,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氨基甲酸乙酯的测定等方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重复制定情况,应当及时废止或停止执行。
图表编号 | XD005228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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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10 |
作者 | 张凯华、臧明伍、李丹、张哲奇、李笑曼 |
绘制单位 | 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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