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FDA关于精神药物对哺乳期使用的风险评估》
L1:最安全;L2:安全;L3:比较安全;L4:可能有不利影响;L5:禁用
哺乳期妇女使用药物治疗应遵循最低有效剂量原则,避免多药联用,在没有明确证据表明一种药物在母乳喂养期间比另一种药物更安全的情况下,最好选择患者既往使用有效的药物进行治疗。药物通过乳汁的比例远低于通过胎盘的比例,因此无需因哺乳而停用孕期治疗药物[34]。同时,应注意监测婴儿是否出现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并且评估其生长发育情况,对于早产及患病的婴儿应更加谨慎。FDA的哺乳期精神科药物安全分级见表1[35]。
图表编号 | XD0051417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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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10 |
作者 | 王渊、季建林 |
绘制单位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心理医学科、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心理医学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