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炎症性肠病患者常用药物在妊娠期和哺乳期的用药风险》
妊娠期IBD患者的手术指征与非妊娠期相同。存在急诊手术指征的情况下,不论妊娠所处阶段,都需尽早手术。择期手术治疗的患者可考虑尽量避免妊娠早期和晚期,降低流产和早产风险。对于重度活动性UC药物治疗无效的患者,妊娠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临时回肠造口,并根据子宫的大小、结肠病变程度等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方案处理结肠,避免一期吻合带来的术后并发症发生风险[73]。
图表编号 | XD0096456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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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30 |
作者 | 何瑶、李玥、谭蓓、高翔、梁洁、钱家鸣、吴开春 |
绘制单位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消化内科、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消化五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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