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清代前后期财政收入结构情况[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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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国家转型为什么不能成功——以晚清财政为分析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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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清史稿》卷125,第3703页;《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396页;《清代续文献通考》,第8227-8228页。

从表2可看出,从道光二十九年(1849)至光绪十七年(1891)这四十余年的时间里,晚清的财政收入总数增长了一倍有余,财政的主要来源发生了重大变化。虽然地丁仍是财政收入的第一来源,但它的比重已从76.4%下降到26.39%了,新增设的海关税和厘金则占到财政收入的近40%。表3也显示了相似趋势,田赋从前期占财政收入的71.83%下降到33.80%,关税厘金则从9.73%上升到50.90%。这些趋势表明,晚清财政收入的重心已经从以田赋为主转向以田赋、关税、厘金三项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