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实施前后医院收入结构变化情况》
实施后医院的收入结构有所变化,总收入大幅增加,年均增速13.31%;因实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药占比大幅下降,由实施前的平均占比40.61%下降至实施后的29.90%,比实施前下降10.71%,药品支出年均增速1.21%;因实施后住院量,特别是手术量大幅上升,造成耗占比有所上升,由2015年的14.25%上升为16.88%,医用耗材收入年均增速26.26%;财政拨款收入占比比实施前平均值下降1.89%,年均增速11.23%(见表3)。总支出的增长速度小于总收入的增长速度0.19个百分点;人员经费占比比实施前平均值提高4.33%,人员经费支出年均增速20.00%;实施后药品支出占比为28.07%,比实施前平均值下降5.68%,药品支出年均增速4.58%;实施后医用耗材支出占比为18.42%,比实施前平均值上升2.40%,医用耗材支出年均增速14.05%(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8009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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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18 |
作者 | 梁宇晖、付彬、王璠 |
绘制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