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各国专利盒制度特征》
资料来源:表中所列国家仅包含本文实证研究中涉及到的国家及我国。中国数据来自Alstadster等(2017)文章中的表2。其余国家数据由PWC(2017.4)公布的资料整理而得。注:(1)2007—2015年:研发活动的总体责任和监督权需要留在比利时国内;2015年以后:如果研发中心有资格作为研
在专利盒制度对企业研发活动的总体影响的基础上,专利盒制度的具体特征也可能会对专利盒效应的发挥产生放大或缩小的影响。如表1所示,不同国家的专利盒制度在覆盖范围和优惠力度上存在显著的差异,对研发地点和知识产权获取途径等方面的规定也各不相同,这些具体的制度设计内容可能会影响企业研发活动对于该税收政策的敏感性:一方面,专利盒制度的设计将影响到该制度给企业带来的税收负担的减少程度,从而影响企业面临的资金约束,继而改变企业的研发决策;另一方面,如果专利盒制度的优惠政策对于企业来说不具备足够的吸引力,仅仅能够覆盖企业进行相应税收筹划的成本,那么制度对研发的促进作用将会大打折扣。Alstads?ter等(2017)就指出,专利盒制度对于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已有知识产权以及内嵌许可费收入的规定会增加企业专利申请活动对于税收优惠的敏感性。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2:
图表编号 | XD005035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4.05 |
作者 | 曹越、赵书博、王琼琼 |
绘制单位 |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