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注射用灯盏花素与4种输液配伍后的杂质含量变化》
在“2.6.1”项下色谱条件下,取“2.1.1”项下的配伍溶液,0.2,0.4,0.8 mg·ml-13个不同浓度的配伍溶液分别精密吸取10,5,2.5μl,注入液相色谱仪,按面积归一化法计算,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总峰面积的2%。结果显示,注射用灯盏花素与4种输液配伍后8 h内总杂质未见明显变化,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注射用灯盏花素标准中不得大于2%的要求。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4954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1.05 |
作者 | 段银、陈学坤、赵成跟、王恩、张伟 |
绘制单位 |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