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全国288个城市高等教育资源集聚水平等级划分 (2016年)》
为了更加直观地分析我国城市高等教育资源集聚能力在全国的地位,文章根据2016年各城市高等教育资源集聚因子的综合得分情况,采用GIS空间分析中的核密度分析法对288个城市的高等教育资源集聚能力进行等级划分,从而识别我国高等教育中心分布结构(见表4)。由表4可知,我国高等教育资源呈多中心结构分布,整体可分为国家高等教育中心、国家高等教育次中心、区域高等教育中心、省域高等教育中心和地方高等教育中心五个等级。第一级为国家高等教育中心城市,即北京。2016年北京高等教育资源集聚水平远高于其他城市,其高等教育具有全国性乃至世界性的影响力。第二级为国家高等教育次中心城市,主要包括上海、武汉、南京、广州、西安和成都。此六个城市的高等教育资源集聚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城市,在吸引全国高等教育资源集聚中具有一定优势和基础。第三级为区域高等教育中心城市,包括郑州、哈尔滨、长沙、天津、长春、重庆、杭州、济南、合肥和南昌。其高等教育资源集聚指数明显低于国家高等教育次中心城市,但又明显高于其他城市;其影响力虽然不具有全国性意义,但仍具有跨省域的区域性意义。第四级为省域高等教育中心城市,主要包括其他省会城市(沈阳、石家庄、昆明、太原、福州、兰州、南宁、贵阳、呼和浩特、乌鲁木齐)以及重要的副省级城市(大连、青岛、厦门)。这类城市的高等教育资源集聚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些城市在所属的省域内具有较强的高等教育资源集聚能力,故文章将此类城市定义为省域高等教育中心城市。第五级为地方高等教育中心城市。除以上城市外的其他省会城市和地级市的高等教育资源集聚水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仅具有地方高等教育中心意义。
图表编号 | XD0048214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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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0 |
作者 | 刘宁宁 |
绘制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