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广东省21个城市的旅游竞争力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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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因子分析法的广东省城市旅游竞争力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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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综合评价得分可以将广东省21个城市的旅游竞争力分为4个等级(见表4)。I类强旅游竞争力,广州、深圳的综合得分遥遥领先于其他城市,属于强旅游竞争力城市;Ⅱ类较强旅游竞争力,珠海、东莞旅游综合竞争力得分较高,社会经济环境较好,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业规模和旅游基础设施实力较强;Ⅲ类较弱的旅游竞争力,韶关、佛山、惠州、梅州、江门、清远、中山、湛江的旅游竞争力综合得分在-0.3~0,城市旅游综合实力较低,为较弱旅游竞争力城市,除佛山、惠州外,其余城市的旅游现状竞争实力普遍较弱;Ⅳ类弱旅游竞争力,汕头、河源、肇庆、潮州、阳江、云浮、茂名、汕尾、揭阳旅游竞争力综合得分均在-0.3以下,为弱旅游竞争力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