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经济林经营等级变化情况》
根据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2009~2013),我国经济林面积为2056万公顷,占有林地总面积的12.3%。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时(1999~2003),定期进行管理并且产量较高即集约经营的经济林仅占25%,到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时该比例上升为42%(见表1)。显然,经过十年的发展,经济林经营的集约度大幅提高,但未实施集约经营的仍然占据主体,而且经营措施不及时或很少进行经营管理,即荒芜或老化的经济林还有所上升。茶隶属于经济林中的饮料类树种,根据《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数据计算,1999年全国采摘茶园面积占茶园总面积的比重为80%,到2016年时该比例下降为75%,期间不发生采摘的茶园占采摘茶园面积的比重平均高达31%;17年间,采摘茶园面积增加了1.42倍,但单位面积产量仅增加了0.47倍。针对湖南油茶产业的调研也发现,农户粗放经营,所用油茶品种低劣,高产油茶仅占油茶总面积的9%(胡芳名等,2009)。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期间,一些地区经济林的造林保存率不到一半,很多新栽种的经济林在进入产期前就会被砍掉(陈金海、胡健全,2010)。上述数据说明,我国经济林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集约化滞后的问题。
图表编号 | XD004770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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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01 |
作者 | 严如贺、梁文远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