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 (SBIR) 扶持方向》

《表3 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 (SBIR) 扶持方向》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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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规则下美英法政府企业研发补助对广东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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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美国政府长期坚持以财政投入支持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1982年,美国国会通过《小企业创新发展法案》,正式启动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旨在帮助那些准备将实验室的研究成果转化为可在市场上进行销售的现实产品的小企业。至今,美国已持续推进SBIR计划30余年,并逐步拓展SBIR计划的实施范围和规模。根据计划最新要求,参与计划的国防部、能源部、卫生部、国家航空航天局、国土安全部、国家科学基金会等11个联邦机构应分别将外拨年度预算的3.2%(1983财年时仅为0.2%)用于支持SBIR。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STTR)旨在支持非营利性研究机构与小企业开展合作研发(见表3)。根据计划要求,联邦政府中研发投入超过10亿美元的部门需将年度预算的0.3%(1994财年时仅为0.15%)用于支持STTR。2000—2015年,SBIR和STTR分别获得318.7亿美元和33.3亿美元资金支持,累计资助9.8万个项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