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我国加入GPA的六次谈判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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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上现代治理新台阶的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回顾与展望(上)》
资料来源:财政部公布资料。
我国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在不断深入政府采购改革的同时,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市场开放,主动融入政府采购领域全球化。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意味着一国财政支出管理已经不囿于国内而是走向世界,同时也表明一国财政在全球的参与权和话语权的增加,是大国财政的重要体现。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历程中,非常重视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推动经济全球化。1996年我国开始参加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政府采购专家组活动,参与政府采购非约束性原则的制定,并积极参与政府采购磋商和交流。2005年以来,财政部先后在政府采购领域与欧盟建立了政府采购对话机制,与美国建立了政府采购技术性磋商机制,并先后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和韩国在自由贸易区框架下开展政府采购谈判。2007年,我国启动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GPA)的谈判,履行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的相关承诺,截至2014年年底已提交了六份载明政府采购市场开放范围的出价清单,并提交了《政府采购国情报告》,请参加方对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进行审议。表6列出了我国加入GPA提交的六次出价清单情况。
图表编号 | XD0047036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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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0 |
作者 | 姜爱华、马海涛 |
绘制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