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0 稳健性检验:更换匹配方式》

《表1 0 稳健性检验:更换匹配方式》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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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提升了企业技术创新力度吗——基于“准自然实验”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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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和***分别表示10%、5%和1%的显著性水平,括号内为标准误。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表10中第(1)至(3)列为以IndexFin衡量的检验结果,第(1)列为全样本检验结果,第(2)、(3)列为分产权性质检验结果。第(4)至(6)列为以IndexFin2衡量的检验结果。首先,列(1)中Treat·Reform的估计系数为0.013 0,在10%水平上显著为正,且其余列中该系数均为正,说明“营改增”政策使处于区域金融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的处理组企业的创新力度在改革后有所提升,与表8、9中结果保持一致。另外,在第(2)和(3)列中Treat·Reform·IndexFin的估计系数均为正,并分别在10%和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说明改革对处于区域金融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的非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力度影响较国有企业更大。第(5)和(6)列中Treat·Reform·IndexFin2系数的检验结果与第(2)、(3)列基本一致,再次证实了假说3a和3b,说明本文结论是可靠和稳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