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维尔曼“二分法”的相关内容[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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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理论研究的困境及其超越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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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法”是研究教育理论性质的一条重要路径。我国学者陈桂生在“二分法”及“三分法”的基础上,尝试提出“四分法”的过程,从而展现“元研究”的理论魅力及价值。这直接反映了教育理论研究中缺乏持续性研究基本理论问题。有学者指出“‘完整性’‘整体性’‘完全性’和‘统一性’的主导思想是神话式地解释世界的根本思想,科学的认识只有从对‘整体’的分解,通过‘完全性’的各部分在方法上独立出来探讨,并把研究限定在‘是’上才能获得”[9]。“二分法”“三分法”及“四分法”划分的依据,表面上是对于不同问题的回答,实质上是有两个划分依据,即理论性质及研究方法。1876年,德国学者维尔曼最早明确提出了“二分法”[9](见表1),即“理论教育学”(科学教育学)与“实践教育学”。“二分法”的理论依据有二:一是亚里士多德认为“科学”知识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二是近代伴随着“自然科学”从“自然哲学”中分化的是科学与哲学的区别日益显著,即“科学”揭示的是实然状况,“哲学”是一种高度抽象的理想的状况,而教育中有很多带有价值倾向的活动。“二分法”提出的现实原因是,维尔曼反对长期以来把实践教育学当成科学教育学加以追求的错误的认识与实践[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