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未利用地宜建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注:地基承受力主要是借鉴了《河北省建筑地基承受力技术规程》DB(J)/T48—2005中对于不同物质成分来确定对应承受力;地质灾害指标分级标准是从《沽源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分区图》中获取;交通便利度是通过利用道路做线性缓冲区,规定为距离道路越近越有利于构筑建筑,
未利用地宜建评价指标:由于未利用地的自然状况、地貌形态及地质条件对建设用地的开发有一定的限定条件,选取了7项指标对未利用地宜建进行评价,即坡度、坡向、地质灾害、地基承载力、水源保证率、交通便利度和洪涝程度。《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控制建设用地的不断增加,就此本文对宜建各项指标进行严格筛选,且任一指标低于30分不宜作为建设用地开发(表3)。采用指标分级赋分法来确定区域指标作用分值,权重的确定采用特尔斐法。
图表编号 | XD0041442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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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01 |
作者 | 闫慧慧、耿其明、李航、张利、何玲 |
绘制单位 | 河北农业大学国土资源学院、河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河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河北农业大学国土资源学院、河北农业大学国土资源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