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地理权重下的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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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贫困县存在税收竞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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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表1中,模型1考察扶贫县之间的税收竞争,模型2考察扶贫县与非扶贫县之间的税收竞争,从回归结果来看,税收竞争反应系数均显著异于零,即存在同向策略行为。以往研究认为与其他发达地区相比,国家扶贫县财力较弱,缺乏税收竞争实力,但实际上,国家扶贫县每年可以获得大量财政转移支付,因此,在一定范围内,扶贫县仍然具有参与税收竞争的能力。在表1中,扶贫县与非扶贫县之间营业税的税收竞争反应系数甚至高于扶贫县之间营业税的税收竞争反应系数。主要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营业税为地方税主体税种,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无论是扶贫县还是非扶贫县,都非常看重营业税的征收;二是扶贫县与非扶贫县的营业税征收范围存在较大差异,富裕县营业税主要为服务业,资本流动性较强,而贫困县营业税主要为建筑业,该行业沉没成本较大,资本流动性较弱。因此,营业税之间的竞争更多地体现为扶贫县与非扶贫县之间的竞争。而在所得税方面,扶贫县之间的税收竞争大于扶贫县与非扶贫县之间的税收竞争,且两个模型中所得税的税收竞争反应系数均小于营业税的税收竞争反应系数,本文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无论是扶贫县之间,还是扶贫县与非扶贫县之间,均存在对资本的竞争,而且扶贫县之间经济实力以及享受的优惠政策相差不大,因此,企业所得税竞争更多地表现为扶贫县之间的税收竞争,而扶贫县与非扶贫县之间往往经济实力差距较大,即税收竞争可能存在“群分”现象;二是我国企业所得税为共享税,由国税部门征税,地方政府自身调整能力有限,而且在现有财政体制下,扶贫县最终能够获得所得税的规模非常小,营业税则为地方税,可以成为地方政府可支配收入的重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