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中国推进扶贫与社会保障制度相结合的政策建设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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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与社会保障制度结合的减贫国际经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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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相关政府文件。

中国探索扶贫与社会保障制度相结合是从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的(表3)。200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1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扩大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试点工作;2012年中国明确提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全面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形成适应城乡统筹发展要求的制度框架[11]。当前,中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城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