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清末粤省裁兵节饷征收民米折银简表 (单位:两)》
自同治朝中叶以来,粤省响应清廷的号召,为缓解本省财政压力,筹措更多的税款,先后经历数次裁兵节款,由此诞生了诸如三成裁兵米、二成裁兵米、续裁兵二成米、七成裁兵米等征税款目。这些款目,在粤省晚清田赋征收史上,也具有比较明显的影响。从每年征税的额度来看,其税款的财政意义不可忽视。以光绪三十四年和宣统元年两年的征税数额来看(2),大致年均可征税数十万两。列示简表如下:
图表编号 | XD004040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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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01 |
作者 | 刘增合 |
绘制单位 | 暨南大学历史系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