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清末广东丁米粮捐征税额表单位:两》
按粮捐输(粤省在田赋征税款目中称作“丁米粮捐”)在晚清各省筹款方案中,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其财政意义在四川这样的省份特别突出(1),广东随粮捐输每年收入的款项也达到十万余两至数十万两以上(年度各有差异),不可谓零碎之款。这笔税款对于粤省筹还庚子赔款,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图表编号 | XD004040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1.01 |
作者 | 刘增合 |
绘制单位 | 暨南大学历史系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按粮捐输(粤省在田赋征税款目中称作“丁米粮捐”)在晚清各省筹款方案中,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其财政意义在四川这样的省份特别突出(1),广东随粮捐输每年收入的款项也达到十万余两至数十万两以上(年度各有差异),不可谓零碎之款。这笔税款对于粤省筹还庚子赔款,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图表编号 | XD004040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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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01 |
作者 | 刘增合 |
绘制单位 | 暨南大学历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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