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十四五”时期地区贫困线 (RPL) 测算》
注:“十四五”时期为2021~2025年;表中数值单位为元。
理论上,不同地区的贫困线应考虑当地的价格水平,以保证各地区贫困标准具有同等的实际购买力。为此,本文进一步以2000年865元、2008年1067元、2011年2300元和2015年2800元的国家贫困标准为基础,采用“国家标准、地区上浮”的方法,测算了考虑价格水平的31个省(区、市)贫困线。从结果来看,由于不同地区贫困人群面对的价格水平存在差异,因而各地区贫困线亦存在较大差异,贫困购买力平价越大则地区贫困线越高,贫困购买力平价较小的地区贫困线上浮幅度较小。本文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以往采用全国统一的贫困线缺乏对地区价格水平差异的考量,无法保证贫困标准在不同地区具有同等的实际购买力,这会影响到贫困测度与扶贫政策的效果。测算地区贫困购买力平价,实施考虑价格水平的地区贫困线,是一个更科学、合理的做法。Reform
图表编号 | XD0039534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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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15 |
作者 | 陈梦根 |
绘制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金融统计系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