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学前教育发展“十四五”主要目标》
2017年,我国学前教育公共经费所占比例为48.0%,与2016年OCED国家学前教育公共经费所占比例的平均值83.0%相比,差距依然较大。从2017年我国各个阶段教育国家财政性经费所占比例来看,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普通小学、幼儿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各自总经费的比例分别为62.11%、87.88%、88.48%、94.60%、48.02%。其他阶段教育国家财政性经费比例都高于幼儿园教育,即使普遍被认为更具有私人消费特征的普通高等教育这一比例也达到62.11%。经济学许多研究表明,学前教育投入是社会回报率最高的一种财政投入。[11]公共产品理论认为,一项产品或服务的社会回报率越高,即正外部性越强,其公益性也越强,就越应该由国家投资来保障。鉴于我国学前教育公共经费所占比例偏低的现实,结合OECD国家的平均比例和我国其他教育阶段财政性经费所占比例,“十四五”期间我国应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共经费所占比例,把60%作为一个阶段性的目标并在以后继续逐渐提高这一比例。(见表9)
图表编号 | XD0016422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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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01 |
作者 | 杨卫安、岳丹丹 |
绘制单位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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