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基本建设投资相关明细科目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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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制度“基建并账”在公路建设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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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投资除按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对在建工程科目明细核算外,也应将基本建设投资收支业务与单位日常业务收支进行适当分离,因而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应以划分明细科目的方法对单位日常业务及基本建设投资进行分类明细核算。因此在政府会计衔接过程中,我们在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用款额度、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累计盈余、本期盈余、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等相关财务会计科目下都设置了预算资金和基建资金两个明细科目。同时以上基建相关明细科目都设置为项目辅助核算,从而与基本建设项目相挂钩,便于今后对基建项目进行专项查询。预算会计方面,由于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均为专项资金,其收支已通过财政补助预算收入——专项支出、事业支出——专项支出等科目进行了项目辅助核算,今后可以通过项目掌握对基建项目预算资金收支情况,故无需再专门设置基建明细科目。芜湖市公路管理局与基本建设投资相关的主要明细会计科目设置如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