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业务活动成本”明细科目表》
按规定,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按项目制核算捐赠项目的支出,且基金会年度慈善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或者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百分之七十。因此高校必须在一级核算科目“业务活动成本”下设立两个二级明细科目“业务活动成本——慈善活动支出”和“业务活动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笔者认为,还应根据慈善支出的具体规定用途设置“业务活动成本”的三级明细科目“业务活动成本——慈善活动支出——委托代理费用”“业务活动成本——慈善活动支出——人员经费”“业务活动成本——慈善活动支出——日常办公经费”“业务活动成本——慈善活动支出——折旧摊销费”“业务活动成本——慈善活动支出——资产减值损失”和“业务活动成本——慈善活动支出——其他费用”等会计科目,并确保高校基金会的年度慈善支出达到《慈善法》要求的70%的比例。具体核算内容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57867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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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0 |
作者 | 赵醒文、罗伟峰 |
绘制单位 | 广东工业大学财务处、广东工业大学财务处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