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15年日本农业经营主体的内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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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多向性及其启示——基于世界农业发展历史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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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笔者根据叶兴庆等人论文中的表格“2015年日本农地经营规模分布情况”进行绘制[36]

从表4可以看出,在农业经营主体的结构上日本内部存在两大类型:北海道形成了以大规模经营主体为主导的格局,经营面积在30公顷以上的大规模经营主体在数量上只占29.2%,但却经营着70.7%的耕地;都府县形成了以小农户为主导的格局,经营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小农户在数量上占到97.9%,经营着72.9%的耕地。但是由于北海道的耕地面积不足全国的1/3,因此并没有改变全国以小农户为主的格局。从全国来看,小农户数量占到农户总数的95.5%,其经营面积占到总量的52.5%,其中经营面积不到1公顷的农户数量仍占总数的53.5%,但经营面积在总量中却只占11.9%;经营面积在10~30公顷的中等规模经营主体占农户总数的3.3%,其经营面积占总量的17.3%;经营面积在30公顷以上的大规模经营主体只占总数的1.2%,其经营面积却占到总量的30.2%,主要集中在北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