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6年厦门市农业经营主体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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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休闲农场生态化发展路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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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农民合作社指的是专注于农业生产或服务的农民合作社

一个地区农业的发展主要由当地的地形、人口形势、土地特点决定。厦门市山多地陡,人多地少,耕地质量低,无法采用机械化生产,以农民精耕细作为主,形成了高投入低产出的农业发展模式。但是,厦门市的土地保护工作成效显著,耕地破坏率较低,土地未经过严重的生态破坏,且保留了位于城市周边的土地,有助于发展生态型休闲农场,吸引城市居民进行生态休闲旅游,使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结合,相互促进。目前,厦门市政府支持农民土地流转,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减少限制性耕地的生产。厦门的农民以分散经营为主,耕地狭小、分割细碎,不利于灌溉耕作;农业生产以家庭为单位,无法形成规模效益;农产品价格多以买方主导,议价能力低,经济收入低。生态农场建设可以发动这些无法规模种养的小农经济,如福建白沙湾休闲农场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向农民高价租赁土地,作为交易条件,农民必须按农场主要求种植有机蔬果。种植的蔬果品种、位置由农场主决定;种植的农产品由农场统一收购,销售给游客。通过这种方式,农场主得到了高效廉价的劳动力,而农户获得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现代休闲农场规划建设,可以对周边农户进行统一宣传、培训,提倡古法种养,依托政府建立CSA平台,销售农户种植的有机蔬菜和饲养的土鸡土鸭,既能作为休闲农场的景观布局,又能促进生态型现代化的农业发展,有助于厦门市建设“美丽厦门”。如表1所示,厦门市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市农业经营者94 654家,其中大型农业经营者2 029家,全市农业经营单位1 974个。截至2016年底,市工商部门共登记农民合作社1 927家,其中农民合作社930家,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或服务业。农业生产以小农为主,占农业总量的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