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美国部分州工伤保险相关规定》
资料来源:美国劳工部(2018)。
而差异之处一是在于工伤待遇支付水平依各州经济发展水平而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见表3、表4、表5中的内容)。二是在于一些具体事项上的规定不尽相同,例如大多数州将腕管综合征认定为职业伤害因素之一(当患病劳动者从事职业中确实存在这种伤害风险时),但是在弗吉尼亚州却将此病界定为“一般性生活疾病”。此外,各州间关于心理伤害(不存在生理损伤的条件下)的赔偿也存在差异。尽管如此,美国联邦政府要求各州在确定待遇水平时应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即:待遇支付水平与雇员所在工作地区的经济水平充分挂钩;在同一地区内,待遇应与劳动者工作性质挂钩,可以保持适当的差别;在同一地区内,联邦工伤待遇支付水平应当参考非联邦雇员的工伤待遇支付水平;联邦雇员和非联邦雇员之间工伤待遇水平应保持一致。
图表编号 | XD003732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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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01 |
作者 | 毛艾琳 |
绘制单位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