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组患者听力损失程度及听力曲线类型的对比》
例 (%)
在MetS组、非MetS组中轻度、中度、中重度、重度和极重度听力损失的比例分别为9.6%、7.2%、13.3%、19.3%、50.6%和19.8%、14.7%、13.9%、20.1%、31.0%,2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9);2组的听力曲线类型比例也存在较大差异,MetS组中的平坦型和全聋型比例为32.5%和53.0%,明显高于非MetS组的22.5%和41.1%(P=0.006),而低频下降型和高频下降型比例则低于非MetS组(P=0.006)。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3706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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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05 |
作者 | 石大志、邹上初、艾文彬、罗志强 |
绘制单位 |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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