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多重共线性检验:财政分权、地方政府行为与雾霾污染——基于73个城市PM2.5浓度的实证研究》

《表3 多重共线性检验:财政分权、地方政府行为与雾霾污染——基于73个城市PM2.5浓度的实证研究》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财政分权、地方政府行为与雾霾污染——基于73个城市PM2.5浓度的实证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在样本期间,73个重点监测城市的PM2.5平均浓度达到62.44微克/立方米,最大值110微克/立方米,最小值18.9微克/立方米,远超世界卫生组织设定的年均浓度10微克/立方米的空气质量准则值,不同地区之间雾霾污染程度存在明显差异,雾霾治理刻不容缓。地方财政支出分权标准差9.42,与众多文献财政分权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接近,最大值为78.42,最小值为28.45,反映我国各地区人均支出分权度存在明显差异。环境保护支出标准差406.99,均值266.66,相对于经济基础建设等领域而言,地方政府对环境治理的投入情况不甚理想,加大环境保护支出、改善空气质量的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外商直接投资标准差0.02,均值0.03,由此可见外商直接投资水平较为稳定,其他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与已有文献基本一致。其次,选取变量进行相关性检验,通过检验分析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本文选取方差膨胀因子(VIF)作为检验工具,检验最终结果如表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