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近300年耕地开垦导致的分省植被和土壤碳排放量 (Pg) a)》
a) 正值表示碳源,负值表示碳汇
近300年来耕地开垦导致的各省植被和土壤碳排放量较为显著差异(表3).就植被碳排放而言,西南地区的川渝、贵州和云南,东北地区的黑龙江、吉林和辽宁的植被碳排放量较大,总计1.02Pg,约占全国植被碳排放的64.50%;而西北地区的新疆、青海和西藏由于地表植被稀疏,植被碳密度低,植被碳排放量相对较小,约0.02Pg,仅占全国植被碳排放的1.26%.由于干扰曲线中土壤有机碳损失比例各异且各省年际间存在抛荒现象,故省际间土壤碳排放的差异更为显著,主要表现为开垦时段较近、开垦规模和速率较大的省份土壤碳排放量较高,而传统农区内,相应省份大多经历了开垦、抛荒和复垦等多个过程,部分省份在部分时段内土壤碳排放表现为碳汇.以适中情景为例,东北地区的黑龙江、吉林、辽宁和内蒙古,西南地区的川渝、云南和贵州由于开垦具有阶段性且抛荒不明显故土壤碳排放较高;而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沪宁由于近代经历战乱、抛荒,故土壤碳排放表现为碳汇;西北地区的新疆、甘宁和青海的开垦中,荒漠比例较高故土壤碳排放量相对较低.
图表编号 | XD003478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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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20 |
作者 | 杨绪红、金晓斌、项晓敏、范业婷、刘晶、单薇、周寅康 |
绘制单位 | 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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