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分省碳排放强度LISA聚类结果》

《表3 分省碳排放强度LISA聚类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中国省域碳排放时空格局及其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表3是对1997年和2017年Moran’s I指数散点图各象限省份分布情况的汇总,由表3可知,1997年Moran’s I指数散点图中,位于第Ⅰ象限的省份有11个,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表现为高-高集聚(HH);位于第Ⅱ象限的省份有4个,包括北京、天津、河南和四川,表现为低-高集聚(LH);位于第Ⅲ象限的省份有12个,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和云南,表现为低—低集聚(LL);位于第Ⅳ象限的省份只有贵州,表现为高—低集聚(HL);跨区域的省份为湖南和重庆。2017年Moran’s I指数散点图各象限省份分布情况与1997年相比,河北从第Ⅰ象限变为第Ⅱ象限;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从第Ⅰ象限变为第Ⅲ象限,青海从第Ⅰ象限变为跨区域;四川从第Ⅱ象限变为第Ⅲ象限;湖南和重庆由跨区域变为第Ⅲ象限,除此之外其他省份情况与1997年相同,且2017年与1997年相比位于第Ⅰ象限的省份明显减少,位于第Ⅲ象限的省份增加,这也表明“减排”政策在发挥作用。大多数省份都位于第Ⅰ象限和第Ⅲ象限,即中国分省碳排放强度在空间上主要呈现出HH和LL两种集聚现象,各省碳排放强度具有明显的区域差异。位于第Ⅰ象限的省份主要集中于西北地区,东部省份均集中于第Ⅲ象限,这与区域间的产业结构密切相关,西北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技术水平低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程度偏高,而东部地区拥有大量高新技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因此碳排放强度存在明显的空间差异。总的来看,各省碳排放强度的空间集聚性和局部空间相关性较为明显,具有空间分布上的异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