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雾霾污染和居民消费的双变量LISA聚类结果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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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污染影响居民消费吗——来自城市空间面板数据的证据》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全局空间自相关反映的是地理变量间的整体空间关联特征,但有可能会隐藏城市空间内部的非典型特征[27]。为进一步说明我国城市间雾霾污染与居民消费的空间相关性,选取2005、2010和2016年三个时点的雾霾污染、居民消费进行局部空间自相关检验。图2和图3的局部Moran’s I散点图表明,262个中国城市中绝大多数城市的雾霾污染和居民消费位于散点图的第一、三象限,仅有少量城市处于散点图的第二、四象限,即高-高型、低-低型集聚城市数量占主导,低-高型、高-低型集聚城市的数量占比较少。说明雾霾污染和居民消费在空间上表现出较强的空间正相关性,这与全局空间自相关的检验结果一致,且这一结论在表3的双变量LISA聚类结果统计中表现得更为直观。从表3中可以发现,除不显著区域外,三个研究时点上高-高型和低-低型城市数量远大于低-高型和高-低型城市数量,雾霾污染和居民消费都是正相关的城市占主导,意味着雾霾污染对居民消费的正向影响及波及范围最广。这可能与雾霾污染本身所具有的空间流动性有关,雾霾在大气作用下自由流动导致雾霾污染呈区域性连片发展趋势,高雾霾集聚区居民会相应提高防护、医疗、外出“避霾”等消费,而低雾霾集聚区居民则不需要考虑此类新增消费,因而形成了高-高型与低-低型城市占主导的局面。研究期内,虽然高-高型集聚城市在缓慢减少(由58个逐渐降到55个),低-低型集聚城市也有些许波动(在46个左右上下波动),但低-高型和高-低型集聚城市数量未见明显增长,总体而言这种正相关趋势基本维持稳定,短期内不会发生较大改变。
图表编号 | XD0079143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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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1 |
作者 | 彭文斌、文泽宙 |
绘制单位 | 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创新发展研究院、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