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县域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

《表2 县域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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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城镇化与人口回流耦合关系研究——基于湖南省88个县(市)数据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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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文献对城镇化水平的衡量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很多文献用单一人口指标来衡量,例如,《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使用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两个指标来衡量城镇化水平,也有一些文献采用综合指标,从经济、土地、人口、社会等多个维度进行衡量。对于县域城镇而言,大多数对落户限制较少,用单一人口指标无法反映城镇化发展本质。本文基于前文分析,参考刘春成、王洋等的研究[16,20],采用综合测评法,从人口、产业、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3个维度构建县域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人口城镇化采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中的测算方法,用城镇常住人口比重、城镇户籍人口比重来衡量,分别表示城镇人口规模、市民化程度;产业系统参考张红梅、雷娜等的研究[21-22],结合县域城镇经济发展的阶段,从产业规模与产业结构两个方面来衡量,选取人均GDP、第二产业比重和第三产业比重三个指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系统包括供水供气、交通、通信、教育、医疗以及社会保障等多方面内容,基于指标的关联性和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参考蓝庆新、余江、张红梅等的研究[21,23-24],从通信、卫生医疗、教育和社会福利4个方面选取7个指标来衡量,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