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县域城镇化指标体系》
县域新型城镇化的评价指标体系不仅需要表现出县域新型城镇化的实质和内涵,还要对经济社会发展、人口与就业、基础设施和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城镇化水平进行全面的反映,并且体现县域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目标。在借鉴已有研究和新型城镇化内涵的基础上,遵循科学性与合理性、代表性与可获得性、可比性与可度量性、独立性与全面性的原则[3],构建县域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分为三个层次:目标层反映县域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水平;准则层包括经济社会发展、人口与就业、基础设施和资源环境四个方面,用以反映各子系统的县域新型城镇化水平;指标层包括12个具体指标。在准则层中,为了体现生态文明在县域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地位,添加了“资源环境”方面的指标,对应的指标有工业SO2排放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拥有耕地面积。所构建的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4]。
图表编号 | XD002606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9.01 |
作者 | 刘遵峰、刘秋玲、张春玲 |
绘制单位 | 华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华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华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