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学校开设艺术课程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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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舞蹈教育的现状解析与构建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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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实施过程中,我们从抽样的中小学调查得知(见表1):音乐课、美术课开设率为100%,舞蹈课,小学开设率为57%,中学开设率为10.71%。调查中发现,舞蹈课程开设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具有选择性地开展,具体情况有三,其一,以铁西区启工二小为代表的“舞蹈团”形式开设学校舞蹈课程,原因是学校舞蹈团在校内外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学校把舞蹈课作为学校独立的特色课程开设。其二,以沈河区文艺二校为代表的以“学生特长”为目标,采用选修课形式开展舞蹈课,这类学校利用每周半天的休息时间,外聘舞蹈教师进行舞蹈教学。其三,根据调查发现,学校完全没有舞蹈课涉及的教学内容,仅有美术与音乐两类艺术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