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合作医疗保险对农村家庭保险需求的影响 (2000/2004/2006)》

《表3 合作医疗保险对农村家庭保险需求的影响 (2000/2004/2006)》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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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政策与中国式减贫:经验、困局与路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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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中为稳健标准误;***表示1%显著,**表示5%显著,*表示10%显著。

2003年,在原有合作医疗的基础上,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开始试点,2009年在全国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在试点期间,农户参保采取自愿原则,以CHNS在2000年、2004年、2006年先后进行的3期调查为分析周期,能够更好地考察保险政策对贫困人口保险需求的影响。回归结果显示(见表3),对全体样本而言,医疗保险保费补贴(Logsubsidy)和住院报销比例(reim_inp)对家庭成员是否参保的决策没有显著影响,这与医保政策设计之初人均保费补贴规模不大,相比于大病等高额医疗费用来说微不足道,无法吸引投保人参加医疗保险的兴趣有关。但医疗保险保费补贴(Logsubsidy)对家庭人均缴纳的保费确实有显著的减免作用,而门诊报销比例(reim_outp)则对家庭成员参保有很好的促进作用,这也是由新农合满足基本医疗保障的政策定位所决定的。除此之外,农户家庭收入水平、支付能力对其购买足够的医疗保险产品具有显著的保障支撑作用,保费支出水平也会显著影响农户参保的积极性,住院医疗费用、家庭人口规模、未成年人占比、户主和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以及劳动力平均年龄等家庭特征因素也对其参保意愿和保险需求具有显著影响,这与李晓洁和魏巧琴(2012)、宋扬和赵君(2015)的研究也是一致的。